男女需不需要平等?
也许我们都认为应该,那怎样的才算平等?男劳工和女劳工干一样强度、时间的活?抑或只是形式上的平等?
蛙郎说,西方社会尊重妇女。的确,不过这种潮流的明显出现不过在二战以后。至于为什么西方妇女解放得比较快,一个和二战间男劳动力匮乏有关;再者服务业的发展给妇女创造了就业机会;另外不可忽视的是机器在家庭生活中的运用,使得妇女在做家务活时事半功倍。
(当今一夫多妻世界分布地图,绿色部分代表一夫多妻地区)
蛙郎说,西方历史上很少有一夫多妻制(polygamy) ;而比如说在中国在中华人共和国建国之前这种形式就长期存在,尽管从汉代以后理论上讲一夫多妻至少是不提倡的。这就引发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为什么不同的背景会做出不同的选择。
我想采用polygamy是比较容易理解的,特别是在婴儿死亡率高的时候,选择polygamy相当于选择一种生产方式,以确保子孙的存在。如果你愿意接受人愿意繁衍子孙这样一个现实(而避开现在流行的丁克,或者只把丁克当作某种变量)你也许会问,为什么要通过选择妻子来选择生产?呵呵,那还有其他什么的办法吗?所以如果选或不选polygamy,可能会受这样两种情况影响:
一.子孙成活率是否由于过低导致为保证一度数目必须扩大妻子数目(投入)。
二. 是否可以选择不止一个妻子来最大化子孙数目。
对于第一点,可以进一步猜测,是否古代西方的婴儿死亡率低于中国。这点很难定夺,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低成活率是一个重要因素。那么你可能还会问,为什么成活率这么重要?换言之,为什么人的存在对于家长来说这么重要?那不妨把子孙看成一种财产,其实如果当社会从原始状态进入稳定的农耕时代,你也许会发现子孙数目或者一夫多妻相对于之前来说并不是那么显著了。因为可以大量饲养牲畜,对于保证一定的财产来说养一头母牛应该比养一个女人容易,对不对?:)
对于第二点,我们需要问问历史上又没有什么约束?一个迅速的联系是宗教,比如基督教。但是也许这样的联系是错误的。据基督教义,一夫多妻是坚决禁止的。那么为什么?难道千百年来没有人对于这样的一夫一妻制度提出争议?(这里不要过多带有平等色彩来看,我们只是假定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都是特定情况下的一种理性选择)。当然有,我们知道大名鼎鼎的英国国王亨利八世Henry VIII,由于对男性继承人的强烈渴望,而先后与六位女子结婚。在于第一任妻子Catherine of Aragon离婚后,招致罗马教会的强烈不满。按照基督教规定,教堂里只能结一次婚;多少出于私人原因,亨利八世建立了自己的教堂,这也是英国教堂改革的由来,亨利成为了教会的最高领袖。于是,他可以再次结婚。
那么为什么基督教会有这样的规定?
Saint Augustine saw a conflict with Old Testament polygamy, and wrote about it in The Good of Marriage (chapter 15, paragraph 17), where he stated that though it “was lawful among the ancient fathers: whether it be lawful now also, I would not hastily pronounce. For there is not now necessity of begetting children, as there then was, when, even when wives bear children, it was allowed, in order to a more numerous posterity, to marry other wives in addition, which now is certainly not lawful.” He declined to judge the patriarchs, but did not deduce from their practice the ongoing acceptability of polygamy. In another place, he wrote, “Now indeed in our time, and in keeping with Roman custom, it is no longer allowed to take another wife, so as to have more than one wife living”
也就是说,根据圣经,并没有提及不可以polygamy.如果你逐字逐句地领会圣经,那么可能就会觉得没有准则了,没有准则是采用还是不采用?美国的一派摩门教,是允许一夫多妻的。
所以也许制度是一个让人疑惑的解释。不过我相信,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一定会从制度、文化当中挖掘出更多有意思的解释。 不过如同Saint Augustine所说的 in keeping with Roman custom, it is no longer allowed to take another wife一样,我们还会追问很多个为什么,比如为什么罗马习惯是这样?
写到这里,一个潜在的含义是,也许用文化、制度本身去解释文化、制度所造成的现象是难以信服的。它们之间的互相关系是怎样,我们很难得知。也许回到numerous posterity这样的解释上会比较明了;但是也许你也会说太世俗(secular)。 我只是想在最后表达这样一个观点,人是物质的。我们需要按照物质的本性去安排其分工,而过多的加入理想、主义,也许只是形式上的美观。我接受你的批评,希望我们都打开我们的视角,不要局限在某一带壳的领域。我无意去冒犯崇高的信仰,但想说的就是思想是可以高于信仰的。
